屋顶光伏项目招租公告
为盘活存量资产,推动绿色能源应用,现决定对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滨海园区A、B、C幢厂房屋顶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,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。本项目采用 “价高者得、资格后审”的方式,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竞价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招租人: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2.项目名称: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
3.招租方式:公开招租,分两个标段。采用有底价增价报价方式,最终由达到资格要求的最高报价者获得
二、标段详情
标段一:A、C幢厂房屋顶
1.屋顶位置:A、C幢厂房
2.光伏实际安装面积:约5000平方米(具体面积以通过电力局验收的竣工图为准)
3.招租底价:每年每平方米25元
4.租期:合同一签十年,同等条件下再一签十年。租金按年支付,先付后用。
5.免租期:租期自项目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,在此之前为免租建设期,免收租金。
6.其他说明:承租人需自行负责光伏设备的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及维护。
标段二:B幢厂房屋顶
1.屋顶位置:B幢厂房
2.光伏实际安装面积:约4000平方米(具体面积以通过电力局验收的竣工图为准)
3.招租底价:每年每平方米20元
4.租期:合同一签十年,同等条件下再一签十年。租金按年支付,先付后用。
5.免租期:租期自项目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,在此之前为免租建设期,免收租金。
6.其他说明:承租人需自行负责光伏设备的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及维护,并承担与B幢现承租人相关用电及变压器使用费用。
7.特别约定:
1)B幢厂房整体已出租,现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。其行使规则详见本公告第六条第3款。
2)本项目须采用“自发自用,余电上网”模式。竞得人(若非现承租人)必须自行与现承租人就光伏电力消纳、费用、变压器使用等事宜达成一致。
三、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
1.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2.具备光伏项目投资、建设及运营经验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;
4.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。
四、保证金
1.保证金金额:标段一:30,000元,标段二:20,000 元(2个标段共计50,000 元)
2.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3.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正式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租赁押金。
4.保证金收款账户:
名称: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分行
账号:9558851203002156600
五、报价材料的提交
1.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12日16时
2.报价材料提交方式:将承租报名表(附件1)、报价单(附件2)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加盖公章)、光伏项目业绩证明(若有)、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密封好,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下地址:
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39号广电大厦2216室
联系人:胡敏
联系电话:0577-88922203
六、特别说明
1.评标与定标原则:
本项目采用 “价高者得、资格后审” 的方式。
1)开标后,招租方将根据报价由高至低的顺序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2)首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最高报价者,即为该标段的最终竞得人(即第一候选成交人)
3)若当前审查的最高报价者未能通过资格审查,其投标将作废,招租人将自动对下一顺位的最高报价者进行资格审查,依此类推,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最终竞得人。
4)所有因资格不符而被废标的投标人,其保证金将在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2.标段一(A、C幢):竞得人应在签署《成交确认书》后 15 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《屋顶租赁合同》。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约,其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3.标段二(B幢)优先承租权行使规则:
1)若第一候选成交人非现承租人,招租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现承租人最终的成交条件。
2)现承租人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明确表示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承租权。
3)若现承租人按时作出书面确认,则其成为该标段最终竞得人;若其逾期未作书面确认或明确表示放弃,则优先承租权视为自动放弃,由原第一候选成交人竞得。
4.标段二(B幢)签约流程与违约处罚:
1)若最终竞得人是现承租人,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《屋顶租赁合同》。若未能按时签约,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2)若最终竞得人不是现承租人,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,与招租人及现承租人共同签订《三方合作协议》。
* 若因中标人自身其他原因拒绝签约,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* 若因未能与现承租人达成一致导致协议无法签订,保证金无息退还。
5.出现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之情形,招租人有权顺延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。
七、 本公告未尽事宜,在《屋顶租赁合同》中明确。
八、联系方式:
1.招租联系方式:胡先生,0577-88922203
2.项目踏勘联系方式:邓先生,0577-86902016
3.监督电话:0577-88096672,0577-88922310
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