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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续租公示

2025年11月03日 11:05:04来源:

根据《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房产出租暂行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续租流程规定,现将我单位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1室、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2室房产续租方案公示如下:

一、房产基本情况

1、房产名称: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1室、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2室

2、房产地址: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B幢401室、402室

3、房产面积/数量:   1924.03平方米   

4、原租赁期限:2023126日至2026125

二、续租方案

1、申请主体:原承租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(已按规定于2025年10月17日提交书面续租申请)

  1. 续租期限:1年,2026126日至2027125
  2. 租金标准:人民币700000元/年

三、公示流程合规性说明

1、本方案已与原承租人确认,租金标准符合"不低于评估价"要求

2、公示期结束后,若无异议将按此方案续签;若有异议且成立,将转为公开招租程序,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

四、公示期限

公示期: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(共5个工作日)

五、异议提交方式
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:

联系地址: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39号

联系人:      顾盛   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0577-88920165

电子邮箱:  fcsbc2023@163.com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注:异议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

六、监督与实施

本公示通过   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官网  同步发布

监督电话:0577-88922310、0577-88096672

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我单位将依法与原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

温州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