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档案资料室荣获 “省级优秀档案室”称号
近日,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档案资料室被浙江省档案局评为“省级优秀档案室”,今年温州市本级仅有15家单位被评为优秀,中心名列其中。

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档案资料室位于公园路新闻大厦9楼,实用面积382平方米,分档案制作室、资料室、查阅室、图书室、档案库房等功能用房。配有档案密集架、温湿度仪器、视频监控系统、气体灭火保护装置等配套设施。现有文书档案、科技档案、会计档案、专业档案、照片档案、录音档案、录像档案、网页信息档案、社交媒体档案、实物档案、专题档案11大类,室藏档案共计3267卷,19609件,保管期限分别按永久、30年、10年进行分类管理。

为做好浙江省档案资料室业务建设评价的迎评工作,中心档案资料室多次赴兄弟单位学习交流,严格按照《温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》(温档〔2024〕5号)要求,对照《浙江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》,逐项研究梳理,从组织制度保障、数字档案资源建设、数据档案数据管理、数字档案开发利用、数字档案移交备份5大项共27项指标全面开展自查,查漏补短,狠抓落实,做到稳住得分点,突破重难点。

评审当天,专家组在档案库房、档案制作室、档案查阅室等场所,通过翻阅台账资料、抽查档案卷宗、测试档案管理系统等方式对文书、照片、视频、实物等11大类档案进行了全面、深入、细致的检查。专家组重点了解了档案信息化建设,档案编研成果,并就中心OA和业务档案的衔接情况作了详细了解,现场对老报纸、数字报、媒资库、智能媒资等数据库的挂接内容、审批流程、利用效果、数据安全等运行情况进行检查。评审反馈会上,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温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档案工作的突出亮点,给出了95分的优异成绩,并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。
此次业务建设评价工作,是对中心档案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,是更深层次的评估、分析、提炼和综合,中心能获此殊荣来之不易。下一步,中心档案资料室将以此为新起点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“四个好”“两个服务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贯彻省、市有关档案法律法规,全面夯实档案业务基础,加强队伍建设,明确努力方向,不断细化管理,全面提升档案信息服务水平,高质量抓好新时代档案工作,达到“以评促建”“以评促改”的目的,真正实现档案工作提质增效,努力在深化融媒改革期间,打造市级媒体融合标杆中展现档案作为、提供档案支撑、贡献档案力量!